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2008-01-14 15:39:16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我单位是一家新办房地产公司。请问:

①开办费入帐在待摊费用科目对吗?

②有金额多少规定吗?

③按新所得税法,是按三年摊销完吗?



2、个人工资,每月不超过1600元的计税工资不按月发放,每月只进成本、入应付款科目,待春节前发放完,把2007年12月31日应付款工资余额转帐到2008年元月份帐上发完,这样在汇算清交时不要进行纳税调整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
①开办费入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②没有金额多少规定。
③按新所得税法,是按三年摊销完。

2、在汇算清交时不要进行纳税调整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