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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付服务费及关税

2008-01-21 15:02:1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前一段时间在国外订购了一台设备,这里我们暂称供应商为A(是一间国外公司),因时间原因,运费及拆装费由另外一间服务公司完成,这里我们暂叫其B(是一间国外公司),在与A签订的合同中并未规定任何运费,所有的运费均体现在与B的合同中,但为顺利清关满足时间方面的需求,B的中方代理人C(是一间中国的薪榇?砉??在清关时报给海关的是CIF价,这样我们的运费就未在关税中体现,但我们还是要将运费付给B,现B为资金周转方便,要求我们与B和C同时签订一个三方合同,即由C代为收款并将款项转付B,但我方已将一部分预付款以贸易项下的形式付给了B在国外的美元帐户,现在剩余款项希望能以人民币的形式付给C,之后再由C支付给B.目前有如下问题:

1.是关于运费问题并未在海关处体现,即未就多发生的运费交关税,而直接将运费付给B或C,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现在已不能再在海关处体现了,如何处理?

2.之前给B的预付款走的是贸易项下,是否合理,是否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和所得税?

3.我们已支付给了B一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以人民币转付给C是否可以?中间是否还需要补充什么手续,对我方有无不利影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个人认为应该按实际的CIF价格补交关税,并将剩余运费付给B。如果服务及劳务的地点在境外,不需要代扣营业税,但应代扣所得税。
 具体执行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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