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领导层用车的费用是否计入职工薪酬?

2008-06-05 16:55:33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利用自备车辆为职工提供上下班交通服务所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等支出及租用外单位的车辆为职工提供上下班服务所发生的租赁费可以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非货币性福利中列支,并可以按新条例规定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

那么领导层用车的费用(汽油费、修理费、车的折旧费、为领导开车的司机工资等支出)是否计入职工薪酬?是否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即福利费中列支?是否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金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领导层用车的费用(汽油费、修理费、车的折旧费、为领导开车的司机工资等支出)应计入职工薪酬,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即福利费中列支,扣除一定的标准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金额。
《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
•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六年三月六日
• 《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二、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