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公司向个人借款

2008-06-13 19:32:15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公司向个人借款,扣个人所得税理解,为什么要交营业税?是不是按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执行的2\资本利得是怎样理解的3\若几个公司对一个项目投资,但在账务上并不体现长期投资这科目,而是用借款这个科目,能按项目股东协议进行税合分配利润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是按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执行的
2、资本利得是指股息红利。
3、能按项目股东协议进行税后分配利润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