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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 制造业

2008-06-27 15:58:41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一个一般纳税人白酒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可以从外单位购进原散酒和粮食酒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那么,我们能不能进行消费税抵扣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能进行消费税抵扣。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财税[2006]33号
专家回复
我又查了一下以前的规定,应可以抵扣: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国税发[1993]156号 对企业2001年5月1日以前外购酒精已纳税款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没有抵扣完毕,2001年5月1日以后均一律不得抵扣。国税发[200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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