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别单位利用我单位的资质进行设计,上交我单位管理费,我单位给对方开具服务业发票,但给甲方开具发票我单位开,此时开具的发票算我单位提供的设计吗?可实际提供设计的是没资质的那方。若我方开,不仅交管理这税还要交开给对方发票的税,此不税负大了?若他方开,可又是工业企业。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为好?2\签订合同以总公司,工程回来后分配到分公司进行设计,分公司开具发票,甲方给的设计费进入分公司,可甲方非要把设计费进入总公司,说合同的章是总公司盖的,我认为不对,总公司是独立法人并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法人,没有资格承担责任。甲方财务上提的问题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此时开具的发票算你单位提供的设计。别开发票税负就不大了。是工业企业可以到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2、甲方说的有道理,合同的章是总公司盖的,就应由总公司开具发票并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