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境外劳务如何纳税?

2008-09-11 17:02:32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主机业务大型中央空调设备的生产\销售\服务,服务部门受母公司委托在越南对母公司销售的产品进行维护保养,费用由母公司支付,因增值税针对的都是境内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等应税劳务,对于境外提供劳务没有提及,对此我们向专家咨询类似业务我们公司应如何纳税,请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境外提供劳务不交流转税,只交企业所得税。如果在境外已交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