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租有其他公司一栋楼作教学办公用,每年租金40万,但现在实际使用这栋楼的是另外一个学校,我们能不能由那个学校直接帮我们付40万租金款给那个公司,这样在税法上会不会认为是我们转租给那个学校的?税局会不会将它视为我们的租赁收入?钱不走我们账上,直接由学校支付给那个公司,现在学校和那个公司都同意这么付款,问题就是这样做我们公司能不能通过?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在税法会认为是你们转租给那个学校的。税局会将它视为你们的租赁收入。建议由你们三方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大意是取消原合同,由出租方直接租赁给承租方。这样就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