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专家:我企业为物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软件商购入物流软件一套(合同为软件开发服务合同,不含硬件采购价款)进项税能否抵扣?如能抵扣,有无相关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软件的进项税抵扣问题是有争议的,因为没有专门而明确的文件规定。各人的理解不一样。实务中,如果软件构成了产品的实体(即形成了产品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如果不构成产品的组成部分,而是作为工具反复周转使用,且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价2000元以上),税务机关是不让抵扣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可以抵扣。
为稳妥起见,请再咨询一下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因为政策要由他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