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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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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佣金税金
2009-07-21 12:20:59
俱乐部会员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汇发【2008】64号第四条规定,境内机构支付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无需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是不是就是无需缴纳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
国税发【2008】122号第九条规定对于涉及境外劳务不予征税的支付项目包括进出口贸易佣金吗?不予征税的支付项目还包括什么项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境外劳务不交预提所得税,但依据新营业税条例及细则的规定境内境外劳务均要交营业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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