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主管部门派一领导,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奖金我单位支付。
请问:1、个调税怎么计算缴纳;由哪方缴纳、文件依据(文件号)?
2、如果合并计税凭领取人口头提供另一方单位工资、奖金数额,还是另一方单位出据证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按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你单位发放的奖金不得有扣除项。该纳税人年终自行申报,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